明朝那些事儿1:洪武大帝 第1部:洪武大帝 第十七章 胡惟庸案件

隋唐时期,改成了十天休息一次,称成“旬休”,好像待遇比汉朝差了不少,实际上不是这样的,在隋唐时期,已经有了今天黄金周的概念,他们每逢新年、冬至会休息七天。这七天时间是带薪假期。除此之外,能想得出来的理由也可以休假,除了我们日常的端午、中秋、重阳外,还有皇帝的生日(由于皇帝经常变,所以这一个假期也经常变),让人吃惊的是连如来佛祖的生日、老子的生日,孔子的生日也都放假,估计当年要是基督教传播广泛,上帝的生日也要算在里面。

宋朝待遇稍微差点,但是一年假期还是有个几十天的。

到了元朝,情况发生了变化。在元朝统治者看来,生命在于运动,工作就是休息,什么旬休,大休都没有了,大家以工作为重,一年只有十几天休息。

终于位置传到了朱元璋的手里,这位仁兄的工作精神我们已经介绍过了,他认为,给你们发工资,让你们管事已经很优待了,当年老子连饭都吃不饱,还休息?

有的官员提出要恢复前朝的休假制度,被朱元璋驳了回去,然后朱元璋规定了休假的制度,倒还真是简单易行,一年休息三天!

分别是过年、冬至、本人朱元璋的生日。

还想休几十天,小子们还没睡醒吧!

但实际实施后出现很多问题,比如两地分居问题,子女教育问题(是客观存在的)都无法解决,于是后来规定从12 月起放寒假,为期一个月,才算解决了部分问题。

如前所述,由于这些制度的规定,朱元璋和官员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,而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,必然要违反朱元璋的这些法典,而朱元璋也不会允许这些事情的发生。这些矛盾累积到一定时候,就会爆发。

一幕历史剧就此开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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